确定遗嘱生效的时间。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法定方式,劳动争议在线咨询,生前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于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立遗嘱人生前所立遗嘱可以依法变更、撤销,只有在继承开始时(立遗嘱人时)遗嘱不可能再发生变化,这时才能依法判断遗嘱的有效。确定人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继承开始时,原属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即应转移归继承人或其他取得遗产的人所有。财产的意外风险责任,劳动争议咨询热线,也应随之而转移。继承开始后,即使继承人未对遗产进行分割,其所有权应当为继承人所共有。遗产分割时所有权的确定,应当追溯到继承开始时。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遗产实际所得的时间不是一个概念,这两个时间不能等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不在于继父女身份关系的建立,而在于是否存在“受其抚养教育”的事实。“受其抚养教育”在我国立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具体案情进行认定。首先,受抚养教育的对象应限于未成年继子女或者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其次,受抚养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一般要求应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上的供养。再次,劳动争议咨询顾问,进行抚养教育应经过一定的期间。具体到本案中,林某在吴某与洪某结婚后一两年到洪某家中与洪某长期共同生活,洪某给林某提供了遮风避雨的住所。当时林某只有12周岁,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受洪某的抚养教育,与洪某之间形成了具有抚养内容的继父子关系。在洪某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时,林某在成年后应当对洪某承担赡养义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院不准离婚后,芜湖劳动争议咨询,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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